扬州产假调整后生育津贴怎么支付
导语 2022年2月10日及以后分娩且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按产假调整后的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支付期政策调整口径:
从2022年2月10日及以后分娩,且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规定的,享受生育津贴的支付期按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文件对产假调整后的天数计发。
今后国家和省对产假和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产假调整政策:
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出台,明确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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