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能享受哪些待遇

导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相关规定向其遗属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个人履行缴费义务后应该得到的一项权益。按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除上述条件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其他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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