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吗

导语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会不会停发?

  《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因此,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不会停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还可获取扬州失业保险在线申领指南,领取条件、领取期限、领取材料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