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灵活就业人员暂缓缴纳社保年限会中断吗

导语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由于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暂缓缴费的,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年限即可连续计算。

  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当期缴费压力,按照缓缴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年底前补缴了2022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他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就可以连续计算。

  提示:

  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保费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或部门可能会出台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所以有关操作请以当地政府或部门的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保缴费入口,缴费流程,缴费基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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