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职工丧抚费如何办理

导语 扬州企业在职与退休职工的丧抚费办理需携带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根据人社部发(2021)18号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和苏人社发(2021)78号文的相关规定,

  2021年9月1日后执行国家统一的遗属待遇政策,包含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携带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发票、直系亲属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去世人员发放银行卡等材料前来社保中心养老科窗口办理。

  补充内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0.5%;工伤保险按照单位工伤风险类别分为8类,单位缴费比例从0.2%-1.9%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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