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期从次年开始吗

导语 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险种有效期至次年8月31日,普通城乡居民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普通城乡居民

  ➤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

  2、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

  ➤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人。

  补充内容:

  ➤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100元/人(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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