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乡居民医保门特患者就医服务机构

导语 扬州城乡居民医保一类门特病种患者就医服务机构包括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一类门特病种患者就医服务机构为:本统筹区内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二类门特中的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冠心病、中风后遗症患者就医服务机构:本统筹区内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其他二类门特病种患者就医服务机构:本统筹区内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补充: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城乡居民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扬州居民医保官方缴费入口+缴费标准|时间|对象+报销政策|待遇享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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