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有效期

导语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扬州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收费标准、办理预约入口、有效期等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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