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房产证办理材料

导语 扬州房产证办理材料有哪些?分别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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