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

导语 本项目以减轻低保对象住院治疗自付费用较高为目的,由慈善总会出资,对经政府救助后自付费用仍然较大的低保对象给予慈善帮扶。

  我市启动“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 积极做好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

发布日期: 2023-11-24 18:24 :仪征民政局

  为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近日,我市民政局、医保局与慈善总会联合开展的“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正式启动。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医保局、慈善总会《关于开展“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的通知》及扬州市民政局、医保局、慈善总会《关于贯彻落实“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的通知,本项目自2022年四季度开始,计划实施三年,救助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不低于30万元。项目以减轻低保对象住院治疗自付费用较高为目的,由慈善总会出资,对经政府救助后自付费用仍然较大的低保对象给予慈善帮扶。

  今年10月,我市民政局、慈善总会主动对接医保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与救助标准,具体救助对象为我市户籍18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且2022年四季度和2023年前三季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政府和社会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由慈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一次性适当救助,多次住院的费用可以累计。救助标准按照各项救助政策实施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60%的比例进行测算,救助起付线为500元,救助资金不高于我市30个月低保标准。

  【拓展阅读】-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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