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护照换发条件

导语 扬州护照换发的条件包含: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等条件,详见正文。

  扬州护照换发的条件:

  (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须提交被损毁的护照及损毁护照原因的情况说明。因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若证件在境外遗失或被盗,需提交回国时所持有效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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