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贷款指南

导语 扬州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贷款指南,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时有什么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扬州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贷款指南

  办理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面签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簿;

  3、已登记备案的买卖契约;

  4、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5、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6、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说明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贷款应当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

  2、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

  3、纯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组合贷款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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