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导语 扬州市失业保险如何领取?看过来,扬州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领取条件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必须失业人员本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领取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个人身份证;
3.《养老保险手册》;
4.《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扬州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
领取流程
步骤一:失业登记
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步骤二:审核确认
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步骤三:银行卡换取
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携相关材料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银行卡;
步骤四:失业金发放
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地址
1.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127号
电话:0514-84645941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电话:0514-83441917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