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导语 扬州市生育保险如何缴费?缴费方式是什么?看过来,扬州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缴费比例
扬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个人不缴费;
2、原未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范畴的机关、事业单位等,按照省、市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
鉴于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和保障社会保险费征收,现就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后,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再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多退少补。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缴费地点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
0514-8461547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0514-8344104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宝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宝应县苏中北路33号
0514-8822741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