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2021个税专项扣除新变化

导语 2021年的个税专项扣除确认已经开始,想修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的要及时修改!

  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这几种情况需要修改

  ①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入口,查看个税退税条件、流程,年度汇算视频教程等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