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五类车专项整治具体时间

导语 扬州“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低速载货汽车2020年12月22日—12月31日;机动三轮车2021年1月1日—1月10日。

  (一)低速载货汽车(含农用车、变拖)(2020年12月22日—12月31日):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闯禁区、违法载人载货、超载、私自改装等。

  (二)机动三轮车(2021年1月1日—1月10日):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闯禁区、违法载货等。

  (三)电动三、四轮车(含载货电动三轮车、搭客营运电动三轮车、封闭电动三、四轮车)(2021年1月11日—1月20日):非法上路行驶等。

  (四)改装“炸街”车(含“炸街”二轮摩托车)(2021年1月21日—30日):私自改装、无牌无证、拼装、报废等非法上路行驶的。

  (五)移动作业车(含叉车、挖掘机、推土机等)(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30日):违停、非法上路行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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