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原参保地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

导语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

  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哪里的医保报销政策执行?

  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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