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房屋拆迁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导语 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支付金额;一套住房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房屋拆迁提取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需经房管部门备案)、拆迁安置结算清单、房屋确认协议和有效付款凭证;

  3、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4、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1、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2、一套住房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提取范围只限职工本人及配偶;

  4、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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