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首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可否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导语 购买第二套房,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利率在首套房贷款利率上上浮10%。

  首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是否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答:不可以,尽管购买首套住房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即贷款利率需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提醒:经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六类在扬来扬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我市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对照人才层次较高的一方,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对应倍数。该项人才支持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扬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基数、办事入口、公积金提取攻略和额度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