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险要交满多少个月才可以报销

导语 扬州生育保险报销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且生育时仍在缴纳的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

  (1)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

  (2)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的;

  (3)用人单位从参加生育保险之月起缴纳生育保险费从未间断的。

  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护理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所发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是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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