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导语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见正文。

  扬州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缴存额度:

  月缴存额

  1.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分别为3216元,合计上限为6432元。

  2.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分别精确到元。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三)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四)职工退工当月工作时间满半个月的,单位应当为其按上月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职工,因无法统计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可以申请按与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并应当符合本办法上、下限规定。

  缴存利率:

  从2016年2月21日起,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均为1.50%。

  [注: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于每年6月30日结息,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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