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租房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导语 扬州广陵区生产经营、正常纳税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引进的人才可申请租购房补贴,申请材料见正文。

  1、租房补贴:

  (1)《广陵区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新政策首次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补贴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扬首次缴纳社保至申报时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盖章);

  (5)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

  2、购房补贴:

  (1)《广陵区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新政策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补贴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获批人才项目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

  (5)全职引进人员需提供在扬首次缴纳社保至申报时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盖章),且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高层次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个人出资证明及股权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非全职高层次创新类人才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附件及通知要求等请扫码下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扬州租房补贴最新消息、申请入口、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