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人才购房优惠凭证适用对象

导语 扬州广陵区对拟来广陵就业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购房优惠凭证,凭证有效使用期为1个月,逾期需重新申领。

  1、在读或拟来广陵就业创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广陵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参照大专及以上人才执行,下同)。

  2、已在广陵区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广陵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3、各类大专以上人才,为非广陵区户籍的父母(60周岁及以上)在广陵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用于养老。

  4、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新建商品住房”,是指现售、预售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

  补充提醒:

  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是适用对象在广陵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用于抵扣等额房款的凭证,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样式由区住建局统一制定。

  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内有效(具体以适用对象在2022年9月1日后进行购买并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有效使用期为1个月(具体以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标注时间为准),逾期需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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