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保障房实物配租申请一览表

导语 公租房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规定比例才可申请。

保障类型 保障形式 保障对象 主要准入条件 保障标准
人均收入 人均住房面积 市区户口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实物配租 低保(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300元,且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城市低保《特困职工)2年及以上的低保《特困职工)在保家庭
未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在20m^2以下
3年及以上 政府提供租赁房源,房源建筑面积60m^2。保障家庭按照建筑面积0.75元/m^2月准缴纳租金
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在截至申请时需无房时间满5年
同上
申请人年龄男60周岁(含)、女55周岁(含)以上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700元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私有住房、无承租公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政府提供租赁房源,房源建筑面积60m^2。保障家庭按照建筑面积5元/m^2·月标准缴纳租金
家庭成员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一级、二级残疾)的住房困难家庭
3年及以上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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