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限价房可以交易吗

导语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采取限定套型面积、限定建设标准、限定销售价格、限定供应对象、限定上市交易时间及通过竞出让地价的方法,以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并执行土地出让条件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供应的保障性商品住房。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因特殊情形确需在5年内转让的(继承除外),经市房管部门核准后,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5年内不得从事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建设:

  (一)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地价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建设时限的;

  (二)违反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的;

  (三)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擅自将限价商品住房出售、出租的;

  (四)擅自将限价商品住房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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