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申请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时如有疑问,请与就业地县(市、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详见正文。

  扬州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复印件;

  (2)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就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五证合一)复印件;

  (7)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资助政策】可获江苏资助平台申请入口+操作指南、义务教育|中职|高中阶段资助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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