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存公积金可以在扬州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导语 2020年我市已全面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向扬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我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在扬州买房,可以在扬州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2020年我市已全面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即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向扬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意见》(扬金管委〔2020〕13号)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认定标准:

  对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套数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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