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申请无犯罪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扬州申请无犯罪证明所需材料分为两种情况:单位查询、个人查询,不同情况查询所诉材料不同,详见正文。

  ●单位查询

  单位申请查询的,办理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的《查询申请表》

  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对象身份信息以及申请查询所依据法律的具体条款。对于单位查询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个人查询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查询申请表》;

  3、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4、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个人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使用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应当使用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居民户口簿;

  2、港澳台居民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定居国外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

  4、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永久居留证件。

  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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