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扬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导语 2017年扬州公租房住房保障对象有哪些?

  保障对象

  家庭人均月收入26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的困难家庭。

  其中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宅基地等),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各区(功能区)负责。

  保障形式及房源

  2017年度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实施保障。

  房源数量为450套,房源地点在联谊南园等保障房小区,套型建筑面积60㎡左右,具体以扬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提供的房源为准。申请家庭经审核、公示确认后,超过房源套数的按摇号顺序确定轮候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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