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当月可以打款吗?

导语 扬州人可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啦!那么扬州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当月可以拿到钱吗?快跟本地宝一起来看看吧~更多扬州市公积金相关内容,扬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持续更新中哦!

  《扬州市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扬州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未选择委托逐月提取方式的,仍按我市有关提取规定执行。

  签订了委托协议,当月可以提取打款吗?

  一、市公积金中心从《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签订的次月起,

  二、从商贷银行获取职工住房商贷上月还款金额作为报账提取依据,当月2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为职工计算可提取额并打款。

  (注:首批商贷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首批支持打款的银行借记卡范围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 后续新增范围扬州本地宝将持续更新,关注扬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可随时查看!)

  注意事项

  打款日,银行借记卡若没有收到打款资金,职工可向缴存地分支机构咨询具体打款失败原因。

  一、若因银行借记卡原因导致打款失败的,职工缴存账户不发生提取操作,市公积金中心不再补打款,职工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推荐阅读扬州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

  二、由于银行系统等原因导致打款失败的,市公积金中心将及时重新打款,请职工安心等待。推荐阅读扬州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打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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