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已欠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职工医保缓缴政策吗

导语 扬州已欠费的中小微企业,在缓缴期内足额补缴所欠职工医保费的,可以享受缓缴政策,详见正文。

  缓缴前已欠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缓缴政策吗?欠费期间职工待遇如何解决?

  对缓缴前已欠费的中小微企业,在缓缴期内足额补缴所欠职工医保费的,可以享受缓缴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后,可以解决欠费期间职工待遇。

  缓缴期内,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间,视同参保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缓缴期满后,中小微企业应为其补缴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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