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热点问答

导语 扬州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

  1、哪些单位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执行缓缴政策的对象范围为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2、缓缴时间和期限是什么?

  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享受缓缴政策要不要申请?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方式。各地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企业划型信息,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

  现有统计信息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实际划型需求的,企业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承诺后,按规定享受缓缴政策。

  4、企业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吗?

  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缓缴期内,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

  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间,视同参保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缓缴期满后,中小微企业应为其补缴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5、缓缴前已欠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缓缴政策吗?欠费期间职工待遇如何解决?

  对缓缴前已欠费的中小微企业,在缓缴期内足额补缴所欠职工医保费的,可以享受缓缴政策,按照上述第4条规定执行后,可以解决欠费期间职工待遇。

  6、缓缴的费用什么时候补缴?

  缓缴期满后,阶段性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最迟于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

  对2022年7月已进行职工医保费征收的地区,要准确确定符合条件中小微企业的应缓缴部分的金额,加强与参保企业的沟通,可从以后应缴费款中抵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企】即可获取扬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申请指南,中小微企业/科技/旅游业等企业纾困政策。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