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金领取有什么条件

导语 扬州领取失业金要求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补充内容: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还可获取扬州失业保险在线申领指南,领取条件、领取期限、领取材料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