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导语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详见正文。

  2024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扬州本地宝】,私信聊天框回复【社保】,获取扬州社保缴费比例、网点查询、办理指南、办理指南等相关资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