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才引进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自从扬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出台后,吸引了大批人才前往扬州市,那么扬州市人才引进购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是怎么样的呢?扬州本地宝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看看吧。
一、购房补贴申报条件:
市区企业引进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化工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也可在仪征市区购买),申报购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职类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
(2)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学历或职业资格;
(4)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高层次创业类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来扬创业;
(2)为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3)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学历或职业资格。
3.高层次创新类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引进;
(2)在我市申报并获批国家、省、市人才项目资助的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
(3)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
二、购房补贴申报材料:
(1)《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保障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获批人才项目文件或证书等);
(4)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5)全职类还需提供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高层次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个人出资及股权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高层次创新类还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