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原文
导语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原文
点击查看:国家标准|GB 17761-2024
拓展阅读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 一是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
■ 二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 三是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
■ 四是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 五是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 六是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 kg。
■ 七是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 八是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 九是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 十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十一是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即可获取扬州电动车上牌指南、电动车分类、处罚标准、上牌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