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证办理条件

导语 在扬州办理失业证需要哪些条件呢?办理流程是什么?扬州本地宝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啦,一起来看看吧。关注本地宝,生活更美好。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办证人凭以上相关材料到所在乡镇(办事处) 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证,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到就业局进行办证,经就业局复核后审批制证。

  领证:从办证之日起第二十日至第三十日为领证时间,代领者需带办证人的身份证代领。

  年审:《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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