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毕业生学费补偿官方申请入口

导语 扬州毕业生学费补偿官方申请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提交相关信息申请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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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拨付申请流程

  每年6月底之前,在苏北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期满36个月的学费补偿对象(7-12月份期满的在下年申请),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

  凭资格申请表登记编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填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携带以下材料到就业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学费补偿资金拨付手续(有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备验):

  (1)《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工资银行账户发放记录复印件;

  (4)就业单位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连续就业36个月期间)原件;

  (5)基层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用于接受学费补偿资金的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7)就业单位变动的还需提交就业变动审批表。

  申请资金拨付材料缺失、无效或不完整的,服务期未满36个月就中止在基层单位就业或者未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的一律不得拨付学费补偿资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资助政策】可获江苏资助平台申请入口+操作指南、义务教育|中职|高中阶段资助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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