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导语 扬州市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期限吗?有的话期限是多久?若再次失业的话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应该如何算?扬州本地宝为您解答以上所有问题,有兴趣的朋友进来看看吧!

  扬州市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确定,缴费每满12个月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8个月不满2年核定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此类推,每次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单位招用的未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期限,按缴费每满1年核定1个月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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