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驾驶拼装电动摩托车行驶的罚多少钱

导语 扬州江都驾驶拼装的电动摩托车上路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凡驾驶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为方便广大车主办理登记上牌和驾驶证业务,可随车携带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机动车辆合格证、交通强制保险、8张一寸免冠白底彩照等手续,就近选择到车管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城区长江路新日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以及各交警中队(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扬州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牌规定+线上预约+上牌地点|材料|流程、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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