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经济开发区实施部分车型车辆禁行方案通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园区交通环境,结合园区道路路网结构变化,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现行货车禁行区域的基础上,实施部分车型车辆禁行方案

  关于在仪征经济开发区实施部分车型车辆禁行方案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园区交通环境,结合园区道路路网结构变化,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现行货车禁行区域的基础上,实施部分车型车辆禁行方案,具体通告如下:

  1、禁区范围

  国华路(闽泰大道至天宁大道)、国民路(闽泰大道至天宁大道)、景怡路(闽泰大道至科研五路)。

  2、车辆规定

  载货汽车(黄牌,含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危险品车。

  3、禁行规定

  危险品车、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禁区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载货汽车(黄牌,含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国华路(闽泰大道至天宁大道)、景怡路(闽泰大道至科研五路)”范围,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国民路(闽泰大道至天宁大道)范围,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

  进出仪征经济开发区的危险品车、载货汽车(黄牌,含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应提前选择允许线路、并按照交通标志所示规范通行,禁止在禁行区域、禁行时段内通行。

  4、通行证

  受限车辆,因工程抢险、重大民生问题等必须在管制时段内驶入限制区域的,可通过“窗口现场申请(仪征市行政政务中心一楼东大厅,西园北路39号)或网上申请(仪征交警公众号)”形式,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禁区通行证。持证车辆应按照通行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禁区通行相关规定,文明交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特此通告。

  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仪征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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