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学历落户材料清单

导语 扬州学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依法被我省单位录(聘)用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现工作单位一致);

  (5)户口迁移证;

  (6)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簿,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于亲友处的,还需提交亲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同意户口迁入声明、居民户口簿。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毕业时间较长无法改派、取得与现工作单位一致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且符合工作地户口准入条件的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劳动合同;

  (6)工作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7)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簿,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于亲友处的,还需提交亲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同意户口迁入声明、居民户口簿。

  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本人落户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迁移人委托证明。

   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派遣报到证》(普通高校类) ;

  (4)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市人社局确认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意见;

  (5)《户口迁移证》(户口已迁出的) ;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簿,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介中心集体户口簿。

  办理时限

  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迁户材料

  2、区县公安局审批后向原籍地公安机关发出电子准迁证

  3、原籍地公安机关向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电子迁移证

  4、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5、申请人领取新户口本

  办理地点

  仪征市新城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仪征市新城镇

  电话:0514-83646003

  曲江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9号

  电话:0514-879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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