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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平台】
    1 1、医保经办机构官方网站办理入口
    2 2、国家异地就医微信备案小程序(仅能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入口
    3 3、线下窗口办理
    【备案材料】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其他所需材料:(1)备案地本人户口或身份证;(2)备案地本人房产证明;(3)备案地本人临时居住证;(4)投奔子女或父母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房产证明,并承诺亲属关系;(5)由单位长期派驻外地长期工作或学习的,需提供单位外派证明,其中异地派驻人员较多的,可由单位统一以书面承诺的形式进行批量办理;(6)外出农民工、外出就业创业人员由于尚未确定工作单位和工作地点,无法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可在签署异地就医备案承诺书后,先进行备案登记,待承诺期内参保人员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再及时补充手续(7)其他异地居住证明,如异地房屋租赁合同、异地营业执照等。以上(1)—(7)条材料需提供其中至少一种。
    2 转外就诊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及由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填写并盖章的转外就医申请表,在异地转诊定点医疗机构(限职工医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流程】
    1 窗口办理:(1)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并按人员类别分别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参保人员确认长期驻外所在地区;(3)经办人员即时录入系统,生成异地就医备案表;(4)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参保人员签字后交经办机构留存,另一份交与参保人员。
    2 网上办理:进入扬州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异地就医备案”模块;
    3 微信办理: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只能办理跨省备案)。
    【备案条件】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2 转外就诊人员。
    【有效期限】

    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时限的,按参保地规定执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居民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1 已备案人员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2 未办理备案需携带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记录)等材料办理零星报销
    【报销流程】

    已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员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

    【报销范围】

    一般情况下只要在相关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报销比例】
    1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2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职工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1 已备案人员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2 未办理备案需携带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记录)等材料办理零星报销。
    【报销流程】

    已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员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

    【报销范围】

    一般情况下只要在相关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其报销比例按照我市现行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应等级的报销比例执行。

  • 异地就医
  • 职工医保
  • 灵活就业
  • 医保共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扬州异地就医办理指南、异地就医备案入口、报销指南(比例+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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