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恢复户口办理指南

  本文为大家带来回国人员出国后注销户口的,台胞回内地在扬州市区、县定居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用信息,方便大家办理扬州户口恢复。

办理条件

1、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

2、公民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

3、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公民,不注销户口。

4、公民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重新出现的

办理材料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家庭住址变迁的,向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并提交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扬州户口恢复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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