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学历落户条件
导语 扬州学历落户的条件是什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条件
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户口迁移
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和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出
学生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户口可迁往原籍、现家庭地址、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工作单位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依法被我省单位录(聘)用的,可以向工作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迁移人委托证明。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现工作单位一致);
(5)户口迁移证;
(6)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簿,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于亲友处的,还需提交亲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同意户口迁入声明、居民户口簿。
受理单位
迁入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毕业时间较长无法改派、取得与现工作单位一致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且符合工作地户口准入条件的,按工作地户口准入条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迁移人委托证明。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劳动合同;
(6)工作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7)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簿,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于亲友处的,还需提交亲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同意户口迁入声明、居民户口簿。
受理单位
迁入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本人落户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迁移人委托证明。
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派遣报到证》(普通高校类) ;
(4)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市人社局确认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意见;
(5)《户口迁移证》(户口已迁出的) ;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簿,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介中心集体户口簿。
受理单位
县级公安机关
办理时限
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迁户材料
2、区县公安局审批后向原籍地公安机关发出电子准迁证
3、原籍地公安机关向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电子迁移证
4、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5、申请人领取新户口本
办理地点
仪征市新城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仪征市新城镇
电话:0514-83646003
曲江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9号
电话:0514-87902977